Q1:境外农产品首次输华,两国之间检验检疫协议如何签订?
A: (一)输出国官方检疫主管部门根据贸易需求,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中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拟出口具体农产品的名称、种类、用途、进口商信息、出口商信息。
(二)中方根据申请,向输出国提交一份涉及进行该种农产品进口风险分析资料的调查问卷,请输出国答复。
(三)在收到输出国就调查问卷的答复后,中方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风险分析;在风险分析过程中,如需要,中方将请输出国再补充有关资料;在对以上资料评估的基础上,中方将考虑是否派出专家组赴输出国进行实地考察。
(四)在风险分析工作完成后,中方将考虑是否提出从该国进口该种农产品的检疫议定书草案或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要求,双方就此进行协商。
Q2:已经准入的国家和产品种类信息如何查询?
A: 登陆我中心网站中农进口饲料登记中心或登陆海关总署官网搜索《允许进口饲料国家(地区)及产品名单》。
Q3:国外生产企业如何获得准入?(国外企业不需备案,需要注册登记)
A: 海关总署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境外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并达到与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等效要求,经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向海关总署推荐。推荐材料应当包括:(一)企业信息:企业名称、地址、官方批准编号;(二)注册产品信息:注册产品名称、主要原料、用途等;(三)官方证明:证明所推荐的企业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其产品允许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自由销售。海关总署应当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通知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补正。审查合格的,经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协商后,海关总署派出专家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对其饲料安全监管体系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业进行抽查。对抽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予注册登记,并将原因向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通报;对抽查符合要求的及未被抽查的其他推荐企业,予以注册登记,并在海关总署官方网站上公布。
Q4:境外生产企业需要具备什么资质才可以申请在海关总署的注册?
A: 境外生产企业为合法的饲料生产企业,且产地官方愿意推荐该企业到中国海关总署。
Q5:境外生产企业完成在海关总署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A: 海关总署官方未给出参考时间,并且注册过程和进度不对申请企业和第三方透露。
Q6:境外生产企业在海关总署注册和产品在农业农村部办理进口饲料登记证,是否有先后顺序?
A: 两个步骤可以同时进行;
Q7:境外生产企业完成在海关总署注册后,海关会发许可证吗?
A: 境外生产企业完成在海关总署注册后,海关会在官网进行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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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有效期是多久?怎么办理延期?
A: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有效期为5 年。需要延期的境外生产企业,由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在有效期届满前6 个月向海关总署提出延期。必要时,海关总署可以派出专家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对其饲料安全监管体系进行回顾性审查,并对申请延期的境外生产企业进行抽查,对抽查符合要求的及未被抽查的其他申请延期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有效期延长5 年。
Q9:进口饲料添加剂2018 年之前有过多次传统贸易,但境外生产企业目前未在海关总署“名单”内,属地口岸执法时可能对此传统贸易产品限制进口,该企业如何申请进入白名单?
A: 企业应向属地海关部门提交相关饲料产品成功的清关记录等证明材料,申请增加至相应名单。具体操作请联系 中农
进口饲料登记中心鲁经理,壹叁伍捌壹捌贰壹伍玖柒。
Q10:宠物罐头厂家是否需要在海关总署注册吗?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不同产品需要分别注册吗?
A: 海关总署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所以所有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境外生产商都应当在海关总署注册,包括宠物罐头厂家。生产厂家在海关总署注册时,可以将厂家想要进口至中国的全部产品进行注册,不需要分别注册;如有新配方,需要做原料新增申请。
Q11:目前哪些国家的宠物食品可以出口中国?
A: 泰国、中国台湾、菲律宾、乌兹别克斯坦、荷兰、法国、比利时、德国、丹麦、捷克、意大利、美国、加拿大、巴西、阿根廷、新西兰、澳大利亚,西班牙,奥地利,吉尔吉斯斯坦,波兰,塞尔维亚等22 个国家(地区)的100+个宠物食品生产加工注册企业。如需输华宠物食品及其他饲料产品注册企业详细信息请联系FeedChina鲁经理,一三五八一八二一五九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